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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增《淘寶價格發(fā)布規(guī)范》公示通知

    2024-05-17| 17:19|發(fā)布在分類/營銷引流|閱讀:38

    各位敬愛的賣家: 為維護和保證淘寶安康的價錢次序,標準賣家誠信合規(guī)地展示商品/效勞的價錢,淘寶現(xiàn)明白價錢管理相應標準。


    本標準內容于2015年5月15日停止公示,將于2015年5月22日正式生效。 詳細內容如下:淘寶價錢發(fā)布標準一、商家在淘寶(含淘寶、天貓、聚劃算等平臺)發(fā)布商品/效勞時填寫的一切價錢,均應嚴厲恪守法律規(guī)則、遵照市場規(guī)律,確保能夠提供任一價錢的合法根據(jù)或可供比擬的出處。商家不得虛擬原價,不得虛假促銷。二、淘寶對商品/效勞的價錢展示提供多種方式。1、商家在商品/效勞發(fā)布頁面填寫一個價錢、且不運用任何工具對該商品/效勞停止營銷的,商家初始填寫的價錢即為擬成交價,寶貝在前臺僅展示一個價錢。2、商家在商品/效勞發(fā)布頁面填寫一個價錢、且運用工具對該商品/效勞停止營銷的,則此時商家初始填寫的價錢并非該商品/效勞的擬成交價,它會由于商家運用工具而在寶貝展示時被系統(tǒng)劃上橫線(“劃線價”),以示與擬成交價的區(qū)別(劃線價圖例: 擬成交價圖例:)。三、商家對商品/效勞的價錢展示方式具備自主管理的權益。1、商家請求商品/效勞僅展示一個價錢(即擬成交價)的,商家在商品/效勞發(fā)布頁面僅填寫一個價錢、且不運用任何工具停止營銷。商家可隨時返回商品/效勞發(fā)布頁面修正價錢。2、商家請求商品/效勞既展示擬成交價、也展示劃線價的,商家填寫初始價錢后運用工具對商品/效勞停止營銷,寶貝會由于商家運用工具而在前臺展示多個價錢。3、商家運用折扣類工具對商品/效勞停止打折促銷的,商家應當確保打折的基準價為商品/效勞的原價,并對原價、折扣、擬成交價的真實性、精確性、合法性擔任。*4、商家運用其他工具對商品/效勞停止營銷的,商家應當對一切劃線價、擬成交價的真實性、精確性、合法性擔任;劃線價必需為滿足法律及本標準規(guī)則的真實價錢。四、商家報名參與淘寶組織舉行的折扣類營銷活動,應當依法提供原價,并依照原價的基準真實打折。商家參與淘寶組織舉行的其他營銷活動,能夠依照淘寶的請求提供相應的活動價錢,且商家應承諾一切價錢均滿足本標準第一條的規(guī)則。五、商家有任何虛擬原價、虛假促銷行為的,商家應承當一切的違法義務。 * 依據(jù)《國度開展變革委關于<制止價錢狡詐行為的規(guī)則>有關條款解釋意見的通知》的規(guī)則,原價是指運營者在本次降價前七日內在本買賣場所成交的有買賣票據(jù)的最低買賣價錢;如前七日內沒有買賣價錢,以本次降價前最后一次買賣價錢作為原價。法律制止任何虛擬原價的行為,運營者一切的打折促銷應在原價根底上停止。 感激您對淘寶的支持與關注! 淘寶 201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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